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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贴] 层层向下负责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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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2-31 12:48:52 |只看该作者 |正序浏览
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:美国社会和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同是什么?两个社会的不同确实有很多,但依我看,最大的不同是:美国是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。
   在中国,一个人的工作是否出色,衡量的标准是领导是否满意,只要领导满意,此人便有进一步不、晋升的机会。
  在美国正好相反,美国社会是层层向下负责的。有了本城市的百姓支持,你才可能当上市领导,有了本州选民的支持,你才能当上州长或议员;有了全国选民的支持,你才有可能当上总统。不论在美国哪一级做官,你都先要对给你投票的选民负责,如果你当选后不能做出符合选民利益的政绩,那你也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停留多久。不出大事的,会在换届时说再见,出了大事就马上弹劾,没有一点缓冲的余地。
  美国的这种机制使得选民活得理直气壮。为官者服务于民的态度也无需进行学习教育,因为选民本身就是他们的生命线。换句话说,在美国愿不愿意为选民服务根本不是一个问题,因为只有服务了你才能生存下去,服务的内容、好坏及实现程度也还有新闻媒体的监督,不怕选民不知情。
  由于美国是一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,所以,人民更容易当家做主,这种当家做主也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看似荒唐、难以理解的现象,譬如,在旧金山湾区有一个城市叫希尔斯煲,这个城市的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:本城市不设路灯,不开商店。
  这决议让外人很难理解,但它为何能出台呢?2000年,我有幸在之这个城市居住了大半年的时间,才了解到这条法规背后的奥秘。
  希尔斯煲是一个住满富人、坐落在山腰的小城,依山傍水,风景秀美,每一栋房子的均价在250万美元以上。这里的山路曲折蜿蜒,茂密的绿色植被又营造出曲径通幽的效果,不熟悉这里的人,要想找到这城市中的住家往往颇费周折。由于这种特定的城市环境,当地居民认为设置路灯是弊大于利,这里人出行全部依赖驾车,车灯打亮时道路清晰可见,而每一个当地居民都非常熟悉往来的道路,无需借路灯照亮路牌寻找。城外来的访客,只要是应邀而来,也一定会得到邀请方详细的路标指示,在多数情况下,路灯只能为那些不速之客所用。如果没有路灯,不速之客又有不轨行为时,想要地、迅速逃离这个城市会难上加难;对于熟悉城市道路的警员来讲,想要抓获这些不法之徒便易如反掌。因此,不设路灯,也就自然在市议会中被立法确定。
  同样的理念使这座城市的市议会还做出另一个决定-----在本市不开设商店。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商业和办公的机构。大多数人家会在白天开车出城去工作,下班后可以很方便地在办公地的路边商店购物,然后进城回家,这已经成为家家户户的生活习惯,因此没有必要在城市内开设商店。当然,由于这座城市都是富人居住,地价奇高,加上特定的山地地形,使得任何一家店铺开张都会造价不菲。而这种造价回过头来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而且,大多数市民认为,商店的开办会打破这小城的宁静,带来不必要的喧闹和闲杂人等。综合考虑,开办商店弊大于利,使得市议会最终通过立法,"本市不开商店"。这可真是我们的生活,我们的地盘,我们自己能做主。
  而这种自己做主的法令生效前,不需要城市所在地的州ZF批准,更不需要联邦议会批准。很多让我们觉得荒唐的事情,比如下级可以不听上级的指命,州长可以不听总统的,市长可以不听州长的,在美国理所当然地发生着,因为这是一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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