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的好女人不少,她是其中一个。她从北京到香港,又从香港到了温哥华。在国内,她家属于大家,她是大家闺秀。现在,她做全职的家庭主妇,在一座背山面海的大房子里住着,每天过差不多一样的生活。 刚到温哥华,没找到房子前,我住在她家里,本想只是住三两天,可三两天过后,我发现她家同自己家一样,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,便又住了下来,一住就是一个月。 我住在她家一楼的客房里,有自己的卫生间,从枕巾到床单她都新换过。我一向起得迟,按说,在别人家,应当有些拘束。可在她家,便没有什么压力。早晨,她从不下楼,我爱睡到几点就是几点。中午,她会轻轻敲我门,问我吃点什么。同我说话的时候,她站在门外,眼睛绝不朝房间里张望。住了一个月,我们俩聊天都是在楼上的客厅里,或饭厅里,她没到我房间里来过。我把日记、信都放在桌子上,连卫生间里也有随手写的小字条。我很放心,知道她不会看。 当时,她先生的妹妹在她家住着,后来,她先生也从香港回来探亲。她家在房子属于那种豪宅,保养自然十分用心。平常,她很少炸东西,害怕油烟。那天,她先生的妹妹炸鱼,还不小心炸焦了,一屋子烟味。她先生跑到楼下,说了自己妹妹一顿。吃完晚饭,她先生的妹妹下楼去了。她说她先生,不该说自己的妹妹那么大声,这么一件小事。我在旁边,很是感慨,像房子保养这类的事,其实是女人最在意的,若发生什么, 也通常都会是嫂子挑着自己的先生去责怪他妹妹。因为是婆家人,自己不方便出头。而她却替自己的小姑子说话,并不当着她小姑子的面。有一次,她先生的妹妹同我聊天,说到她嫂子做人做事很有风范,是个大家闺秀。 星期天, 我们去教会。奉献的时候,她悄悄地拿出个信封,坐在旁边的她儿子抢了过去问:妈,你一次就捐两百块?她冲她儿子皱皱眉,示意他不要讲话。她把信封拿了过来,捐上了。她没有当着众人当着我把钱掏出来让我们看看她捐多少。她做什么都不张扬,做完了,也不再提起。 她是有钱人,可她的穿着却十分普通,颜色都不是亮丽的。有天下午,我们俩一起去买地毯,两人穿的都是纯绵布的衣服。推销员问我们买什么样的地毯,我们解释说,是那种长条的,铺在室内游泳池旁边的地毯。推销员看了我们一眼,问:“室内游泳池?你们家有室内游泳池?”我和她互看了一眼,一齐笑出声来。她说:她是个佣人, 是替主人家买的。回到家里,她告诉了她先生这经历,又笑了一回。她还夸奖那洋人推销员很直,心里想什么,就说什么。 她先生个头很高,也很壮大,年轻时候就帅,到了四十岁,男人的魅力达高峰。他是做生意的,常年穿梭在香港、国内之间,这类“空中飞人”的外遇情形是相当普遍的。那晚,我们坐在客厅里,说起这个问题,我说,她先生大概是不会有外遇的,一个是她个性和婉,能留住男人;二是即使真有女人爱上她先生,看到她,也会忍痛割爱的。 她坐在对面,剥一个桔子给我,微微笑着听我讲。我又说了一遍:她是这样一种女人,有股特别的力量,不仅使男人,边女人都不会去伤害她。她依旧笑着,开始剥第二个桔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