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住过一段日子的人,回国谈异邦观感,大都会说到这样的经历:步行过十字路口,不是人让车,而是车让人。你还没走到路口,车就等在那里了,你迟疑不前,驾车人从窗口伸出手,示意让你先走。
这多是发生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乡野、郊区,对减少车祸自然大有好处。查资料得知,我国每年车祸死亡人数10万,世界第一。汽车第一大国美国每年车祸死亡人数4万。我国车祸死亡有80%死于车撞人,美国车祸死亡多是因车撞车。
美国是一个“个人本位”的国家,能够做到车让人,这不是由于礼让的传统,而是出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包括车主和路人在内的个人利益。这种维护形成为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。你要维护个人利益,就得守规矩。车不让人造成人员伤亡,别人受害了,你也得付出极大代价。有关部门在交通法规的执行上,绝无商量余地。不要说车撞人这样的重大事故,一次普通的违规,也罚得你眼睛发直。
在这个“个人本位,自我中心”的国家,无端的礼让是没有的。美国30%的车祸是由于超速行驶。车对车,就不客气了,你快,我比你还快。对待弱势人群就不能这样,较之飞驰的车,行人是弱势,车不能跟人比速度,就像健全的人不能跟残疾人比速度一样。
多年前我第一次访美,正巧碰上一则轰动性新闻:一位在美学习的日本大学生,傍晚经过郊区一家民居,大概是想进去问路,这家主人喝令问路者停止前进,问路者不知是没听清还是没当回事,继续前进,结果主人开枪,学生中弹身亡。这件事闹得很大,死者家人也从日本赶来,要讨一个说法,结果是不了了之。美国法律规定,家园对外人绝对是禁地,未经允许不得进入。你不知轻重擅自闯入,主人会认为你入侵私宅,有权开枪自卫。虽然这家主人反应过度,但他就这么做了,你拿他怎么办。美国多次发生枪击造成伤亡事件,可就是无法禁止私人拥有枪支,理由是老百姓不能被剥夺自卫权利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上了《美国宪法》的。
“个人本位,自我中心”上升为一种国家意识,就是美国的老子天下第一。奥巴马声言,不能接受美国成为世界第二。你要跟我平起平坐吗?先看看你有多少分量。这样一个“个人本位”的国家,居然不是一盘散沙,反而凝聚得让总统可以用这样的腔调说话,因为老百姓相信,保持第一地位,他们的个人利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,有了危机,或转嫁与别的国家为之分担。
中国人讲礼让讲了几千年,古圣先贤的教诲不绝于耳。大自尧舜的禅让,小至“融四岁,能让梨”,我们耳熟能详。可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,我们还有多少礼让,又礼让了多少?个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才会讲礼让,个人利益遭到侵害,或者肆意侵犯他人利益而不受惩处,就难以指望人们礼让。缺乏对个人利益的有效保护,缺乏法律、制度的严格制约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把提高文明素质、思想道德水平停留在口号上,喊得再响亮,也是没有多大效用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