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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一声『恭喜发财』,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!
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两黄金。
如果在词语上涂抹颜色,把红色比作褒奖,把黑色比作贬斥,婴儿的诞生就是一枚艳丽的圣女果铿锵落下,年龄调色盘就此开始旋转。幼儿无疑是樱红色的,皮肤水嫩吹弹得破,胎毛柔软双眸晶亮,对成年人的依偎更使长辈人在辛苦的同时,感到被信任的幸福和施与哺育的责任。当一个幼儿长成少年,他们开始反叛和桀骜不驯,但眼光依然秋水般明澈,恣肆汪洋之下依然是可爱的探索和期翼。如果说到青年人的颜色,我想是金红色的吧?不仅仅是红,而且有了逼人的光芒和灼热的火焰,有眩目和烘烤之感。对于中年人……注意,当我们说到这个词汇的时候,会不由自主地把音速放缓,深深地吸进一口气。我们会感到平稳和力量,会感到深厚的功力和外柔内刚的主动。用颜色作比方,此时的他们是沉静而内敛的枣红色,有了一点点不易察觉的黑色潜藏其中,恰到好处,让红有了华丽的平台和根脉的喷张。随着年龄的渐增渐长,调色盘中的红色悄悄地隐没,黑色如荒草蔓延滋生。他们颊上的光润,无可挽回地凋落了,血脉开始干涸。雪白的牙齿无论怎样保护,都会出现松动和脱失。漆黑的须发无论怎样濡养,却也躲不过秋霜的点染。矫健的双腿注入了滞涩的尘锈,锐利的双眸需要借助镜片的帮忙才能看清书本……他们无可逆转地进入了老年,沉暗的黑幕跳着优雅的华尔兹,温和地不动声色地蚕食着红色的舞台,旋转着将你带到遥远的天际,那里有星星点点的光芒、如银的残月和无边的静夜……
这不是一个悲观的预测,而是一个透明的事实。如果让我更赤裸裸地说出真实,那就是这个规律对于女人来讲,更坚定和不容商榷。如晦的黑色会更早地出现,娇嫩的红色会更快地淡隐。什么美容整容化妆术,都遮盖不了本质的嬗变。当绯红退潮酱黑涌入的时候,有一个专用名词,这就是——更年期。我觉得这个词挺妙——变更年龄的时期。追本溯源,什么年龄变更了呢?是一个女人从生殖的年龄变到丧失了这种功能。
这在远古,一定是一个令女子非常可怕的改变。对于种族和家系的繁衍,她已归零。生产力低下的时代,繁殖的本能,是女性赖以生存的极为重要的资源。更不消说,由于激素的变化,她的身体内部引起了一系列陌生的信号,令她震惊和不适。她有可能暴躁和哭泣,会面部潮红情绪波动,会减低了劳动的能力甚至难以与人和谐相处……凡此种种,现代科学将之冷静地归纳在一起,打了一个大大的文件包,名曰“更年期综合症”。
更年期综合症是一组症状,在已知的疾病里面,它既不是最难治的,也不是最严重的。不像SARS或禽流感,它不传染。所有不曾早夭的女人差不多都会被它淋湿一遭。在某种程度上说,症状如不剧烈,它几乎不能算是一种病,只能说是一个生理阶段,有一种广义上的必然。据现代科学研究,男性也会有“更年期”,体内的荷尔蒙也会低落和衰减,难逃生殖机能从衰减趋向沉默的恢恢法网。
有趣的是,你可以观察,大多数人,尤其是年轻人,在谈起“更年期”的时候,嘴都会不由自主地撇一下,以表达不屑和厌恶。或者说,当他们具体针对某个人的时候,由于关系的紧密和礼节的顾忌,这种情感还比较收敛的话,当这个名称抽象起来,成为单纯的标签时,这种轻漠和鄙弃将表达得十分充分和无所顾忌。
年龄上的傲慢,是进化中的化石。现代科技与文明,已经大大地延续了人类的年龄,但那些来自远古的律令,依然盘踞在我们意识的岩缝里根须缠绕。
在动物世界,过了盛年的个体,就滑到了边缘和死亡,某些物种,完成繁殖之后,几乎立刻结束了生命,把尸身盛在盘子里变作后代的佳肴。人是一个例外,这个例外由于科技的助力,变得更加凸出了。但我们在意识层面之下对于古老法则的延展,却还是根深蒂固的。
有人说,提出了问题就等于解决了一半。在年龄歧视这方面,我可不乐观。提出问题不是解决了一半,仅仅是觉察而已。
我看书喜欢明亮。装修新家的时候,先生主张在书房里悬挂一盏美丽的吊灯,书桌旁再辅以台灯或是地灯。我知道他是好意,但不合我心。我说,书房里完全没有必要装饰繁复的灯具,既花钱又不实用。你一定要买,我就弃权,因为不想为这小事而争执一番。如果你承认这间书房的使用权归我,尊重我的意见的话,请放弃吊灯。屋顶天花板上,仅装一盏功率强大的吸顶灯,发出雪一样白炽的光,照亮书柜中每一本书脊上的书名。至于我的写字台和电脑桌,由我自己来挑选台灯。式样不求,极普通即可,亮度却需狠,铺出一派灿烂的碎银,映照视野。
先生就笑了,说照你这要求配备起来,书房里的照明大约有几百瓦了。听听你对光线的这份渴求,好像你已经垂垂老矣,患上了重度的白内障。
我也纳闷起来,按说我的视力还不错,可以连续看几个小时的书而不觉疲劳,何以对光线这般挑剔?思来想去,终于掘出了久远的理由。
那时我年轻,在西藏当兵。大雪封山的日子,漫长的时光使人分不清是远古还是现代。我把周围所有人的书都借了来,从书页中间被老鼠咬出了贯通伤的“聊斋”到色彩斑斓的色盲普查表,一一细细研读。我喜欢穿着绒衣绒裤外套棉衣棉裤,脚蹬大头毡鞋,中午时分暖暖和和地坐在旷野中(从宿舍推门走出,十步之外就是荒原了),在高原的阳光下读书。稀薄的空气最大限度地保存了阳光锐利的金色,照射到书页上,平凡的纸张化作了金箔,在山风的呼啸中闪动着诡异的光泽。书是有限的,我读的很慢很慢,生怕读完了再无书看。那些字经过阳光长久的烘烤,微微地热辣,纸面上流动起了雾霭般的岚气。一些笔画变粗了,像树根的须毛扎入纸内。另有一些笔画纤细得如同折断,好似支撑不起整个字体的重量,字就恍惚着,变成喝醉了酒的单腿精灵。
老医生走过来用手遮住书说,你这样读下去,会得雪盲。我说,雪盲不是看雪才会得的吗?我看的是书啊。老医生说,高原阳光下的纸片如同雪花,莹白反光,长时间的注视,会灼伤你双眼的视网膜。
我知道他说的不错,那些舞蹈着的字就是明证了。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椅子搬回宿舍,在幽暗的石头砌起的屋内重新读书。复读那一瞬,书上的字都变长了,成为翠绿。
我依然喜欢在无人干涉的时候,到旷野中读书。我喜欢逼着书中的人物,比如聊斋中的狐狸精在阳光下出没,有一种古今相搏的快感。我喜欢那种微醺于阳光和书页的双重迷醉,好像非如此便不得其中的真谛。也记得保护自己的眼睛,读的累了,会啪的落下眼皮,像展开一床柔软的被,盖住我被阳光烤软的瞳孔。微仰着脸,眼前的世界变得像旗帜一般鲜红,甚至可以看清一个个鲜艳的血球,熙熙攘攘地走向拱桥一般的虹膜……
先生尊重了我的选择,书房被节能灯映照得雪洞一般。可惜再亮的灯光也无法比拟高原的太阳,往日由金丝和雪片的经纬织起的书锦,只存下褴褛的丝绦。
作者:毕淑敏
摘自:《我很重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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